为切实增强学生身体素质,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要求推行学生校园健身跑,对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早操进行考核,具体要求如下。
1. 考核对象
一年级、二年级在校学生
2. 考核时间
2019年10月14日- 2019年12月31日;
星期一至星期五:早上06:30-07:30
(注:风雨天、雾霾天等恶劣天气除外)
3. 考核区域及方式
每次运动选择以下一种运动方式:
①校内道路:在校内指定区域由APP随机规划路线(日常出操)。
②区域范围:田径场区域(只针对升旗仪式)。
4.考核标准
学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“创高体育”课外锻炼APP,在校内指定区域进行自主锻炼并上传数据,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使用手册。(下载步骤:①扫描附件1中的二维码;②选择浏览器打开,进入腾讯应用宝始终选择“普通下载”或苹果商店搜索后免费下载。)
课外锻炼记录必须同时符合如下标准,视为有效:
(1)校内道路:依次正序经过线路规划时在地图上生成前3(即①→②→③)个标记点。经过时手机会持续震荡2s同时点变绿色,才为有效(点与点之间的路径仅作参考,可以不重合)。每次有效跑步完成时间为3-30分钟之间,运动里程需要大于等于1.5公里,以办公楼为背景,自拍一张照片上传,锻炼数据方为有效(学期末对有效锻炼记录进行复查,未在指定背景下拍照上传锻炼数据的,判为无效)。
(2)区域范围(仅对升旗仪式):
每次有效跑步完成时间为3-30分钟之间,运动里程需要大于等于0.1公里,以田径场主席台为背景,自拍一张照片上传,锻炼数据方为有效(学期末对有效锻炼记录进行复查,未在指定背景下拍照上传锻炼数据的,判为无效)。
5. 成绩评定
(1)体育课程成绩:
早操出勤满分100分,以20%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。学期出勤达30次及以上,得100分;学期出勤未满30次,得0分。
(2)综合测评中体育成绩:
学年早操出勤率达到95%及以上者,加10分 ;
学年早操出勤率低于60%者扣10分;
(3)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不诚信行为,体育课总成绩记为0分。
①替代他人参加课外锻炼长跑的(包括被替代者);
②乘坐机动车、电瓶车、平衡车或自行车等任何辅助交通工具的;
③使用不正当手段刷机等行为的。
6. 其他
(1)同一天中多次有效锻炼次数但仅提取一次计入成绩。
(2)学生在早操锻炼中,应提高安全意识,避免运动损伤、交通事故等意外发生。
(3)锻炼完成情况及成绩可通过手机APP查询。所有计入成绩的锻炼数据当前学期有效,不累计计算到下一学期成绩中。
7. 本办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1:“创高体育”课外锻炼APP下载二维码
南京城市职业学院
2019年10月11日
附件1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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